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7年是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下一心、砥砺奋进,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抓重点、抓改革、抓风险防控、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6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24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34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27.0%;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8.1%;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4.9%。2017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5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5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7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97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0%。全年全国共帮助5.1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2.9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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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内地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共9.7万人。截至2017年底,全行业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2万家,从业人员58.4万人,实现营业收入1.44万亿元。2017年,共为3190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了人力资源服务,帮助2.03亿劳动者实现了求职择业和流动服务。
二、社会保险
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67154亿元,比上年增加13592亿元,增长25.4%。基金支出合计57145亿元,比上年增加10257亿元,增长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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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15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71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614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其中征缴收入34213亿元,比上年增长24.4%。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424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0202亿元。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02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6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9268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102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41万人和922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62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2万人。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企业制度参保人数为353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53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3310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其中征缴收入33403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004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38052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3885亿元。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12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8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5598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04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个人缴费810亿元。基金支出2372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基金累计结存6318亿元。年末全国有8.04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比上年增长5.4%。参加职工人数为2331万人,比上年增长0.3%。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2880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76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3290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03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9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873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2499万人。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中,参保职工22288万人,参保退休人员803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68万人和223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62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99万人。
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7932亿元,支出1442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7%和33.9%。年末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存13234亿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35亿元),个人账户积累6152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87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95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89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8万人。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2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0万人。全年共为458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比上年减少26万人。失业保险金月均水平1111元,比上年增长5.7%。全年共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85亿元,同比增长6.8%。全年共为66万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全年共向45万户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98亿元,惠及职工5192万人。共向11万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亿元。共有16个省份和新疆兵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282万元。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13亿元,比上年下降9.5%,支出894亿元,比上年下降8.4%。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552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2272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34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78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7万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104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年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52.9万人,比上年减少0.6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93万人,比上年减少3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54亿元,比上年增长15.9%。支出662亿元,比上年增长8.5%。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607亿元(含储备金270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93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49万人。全年共有1113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199万人次。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42亿元,支出74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1%和40.1%。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64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截至2017年底,我国有两院院士1660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7万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5729人。2017年,推进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遴选实施56项专家服务基层示范项目,遴选设立10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在示范项目带动下,2600多名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各类服务活动870多场次,与基层单位签订合作协议290多项,培训指导基层专业技术人员4.4万人。组织实施西部和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援助计划,遴选20个示范项目。2017年,全国1100多万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257.8万人取得资格证书。截至2017年底,全国累计共有2620万人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截至2017年底,我国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313.2万人,其中2017年回国48.09万人。全国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351个,其中省部共建创业园49家,入园企业总数2.3万家,2017年技工贸总收入3227亿元,8.6万名留学人才在园创业。2017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总数达到339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总数达到3010个,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18万多人。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推进,全年举办300期高级研修班,培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1万人次,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和岗位培训123.6万人次。2017年新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家,总数已达140家。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深入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继续开展第五批新疆特培工作和第二批西藏特培工作。全年培养选拔培养新疆400名、西藏120名特培学员,组织4期新疆、西藏特培专家服务团活动。2017年末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490所,在校学生338万人。全年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456万人次。年末全国共有就业训练中心2583所,民办培训机构20391所。全年共组织各类职业培训1690万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897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542万人次创业培训219万人次,其他培训32万人次。全年各类职业培训中农民工培训898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243万人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64万人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106万人次。
2017年末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8071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31万人。全年有1473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1199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43万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截至2017年底,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超过9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推行,2017年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万人,其中中央事业单位9.7万人,地方83.3万人。全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8.0万名,其中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4.5万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近3.5万人。
五、工资分配
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比上年增加6749元,增长10.0%。2017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761元,比上年增加2928元,增长6.8%。2017年末,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3485元,比上年提高210元,增长6.4%。进一步开展与公务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重点地完善部分特殊岗津贴补贴政策;研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继续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研究和工资试调查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组织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2017年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截至2017年末,全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为183万份,覆盖职工1.6亿人。截至2017年末,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14.5万户,涉及职工1320万人。
2017年,全国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66.5万件,同比下降6.0%;涉及劳动者199.1万人,同比下降12.4%;涉案金额416.4亿元,同比下降11.8%;办结案件157.5万件,同比下降3.6%。案件调解成功率为67.9%,仲裁结案率为95.9%。终局裁11.1万件,占裁决案件数的33.1%。
2017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71.9万户次,涉及劳动者6910.7万人次。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07.6万户次,涉及劳动者7449.2万人次。全年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0.6万件。通过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为308.7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50.1亿元,其中为218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196.4亿元。共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167.5万份,督促1.7万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2.8户用人单位为60.3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12.9亿元,追缴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基金支出990.5万元,共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971户。
七、基础建设
法制建设扎实推进,共发布了6个部门规章。2017年2月16日,修订公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13日,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社部令第3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5月8日,修订公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33号)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社部令第34号)自2017年7月1日施行。2017年10月9日,制定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18日,修订公布《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令第36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87号),宣布失效26份文件、废止76份文件。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26项国家标准和1项行业标准。截至2017年底,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发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现省份全覆盖。全国实际发卡地市(含省本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共383个,地市覆盖率达99.7%。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0.88亿人,社会保障卡普及率达到78.7%。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已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上线运行,入库人员基础信息达13.9亿人,社会保障卡基础信息达9.8亿张卡,257个各地业务系统接入持卡库。全国大部分地市已普遍开通102项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其中70个地区被确定为全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示范基地。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所有400个统筹地区,入网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8499个。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开通12333电话咨询服务,全年接听总量约1.2亿次。
注:
1.本公报中的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本公报中的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包括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已整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数据。
4.全国就业人员及分三次产业人员数据、农民工数量和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5.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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