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汉中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汉人社发〔2017〕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市属各类企业:
????根据原省劳动厅《关于建立我省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陕劳发〔1999〕314号)和《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函〔2007〕628号)的要求,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共调查11类国民经济行业,124户各类企业、职工上万人,在此基础上,经过整理、筛选和论证,确定了100个具有代表性的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现予公布,供全市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时参考,并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向社会公布劳动力工资价格信息,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在商谈确定某一个职位(工种)工资水平时提供的市场参考标准。企业可根据发布的劳动力工资价格信息合理确定内部各职位(工种)的工资水平,理顺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同时,也为新办企业在确定员工初始工资水平时提供参考。工资指导价位分为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是将调查所取得的每一个职位(工种)职工工资收入从高到低进行排列。企业参考时,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合理选择。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参考高位数,经济效益一般的可参考中位数,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可参考低位数。根据《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和《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在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劳动力工资价格信号,它只具有指导性,不具有指令性。我市向社会公布2015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有利于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合理的确立工资待遇标准,对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具有宏观指导作用。下年度我局将根据我市劳动力市场实际,适时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供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并签订劳动合同时作为参考依据。
????附件:2017年汉中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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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