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第二季度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重点监控报告
背景
为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动态情况,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选择了100个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或中转数量最多的地区实行重点监控。其中,劳动力输出地58个,输入地34个,中转地14个(其中6个与输入地交叉)。
输出地主要集中在农村劳动力外出量大的中西部地区,每地确立3个输出劳动力最多的乡(镇),每个乡(镇)分别确立2个行政村作为输出地固定监测村;输入地主要集中于京津、东南沿海地区及新疆,京津监控地直接确立10个用人单位作为固定监测企业,其他每个地区确立3个外来农村劳动力最多的城区,每个城区确立5个用人单位作为固定监测企业,并在每个城区确定4个职业介绍机构为固定监测点;中转地主要集中于京广线、陇海线和京沪线等主要交通干线,在每个中转地确立1个主要火车站和1个汽车站作为固定监测站。
一、本季度特点
本季度重点监控地区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外出量尤其是初次外出大幅减少,返乡量同比增加”。
1.输出地外出农村劳动力总量较去年同期减少,减幅达28.8%。从外出结构看,初次外出、返乡后外出和培训后外出量均呈减少趋势,减幅分别为45.7%、29%和5.2%。从流向看,去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数量最多,占51.5%;去省内县外务工的劳动力其次,占27.5%;去县内乡外务工的劳动力最少,占21.7%。
2.返乡农村劳动力总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增幅为8.9%,尤其是返乡劳动力较多的贵州、江苏和江西三省增幅较大,达到86.3%―94.4%。从返乡结构看,从县内乡外返乡的农村劳动力同比增加了13.1%,但从省外返乡和从省内县外返乡的农村劳动力同比均减少,减幅分别为2.58%和2.5%。
3.监测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人数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减幅为4.0%。具体表现为,监测企业新招的农村劳动力比退离的减幅更大,两者的减幅分别为28%和21.8%。在使用农村劳动力数量较多的福建、山东、江苏和广东等省份,监测企业总体减少了用人。
4.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人均月收入为600.1元,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增幅为1.4%。
5.输入地各省使用来自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结构比例为36.2:39:24.8。
6.本期求职人数和求职成功率较去年同期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增幅分别为83.8%和46.5%。
二.输出情况
本季度重点监控输出地外出人数大于返乡人数,两者之比为1.70:1;在外出农村劳动力中,去省外务工比例为51.5%;返乡后外出人数仍多于初次外出人数,为初次外出劳动力的2.54倍;培训后外出农村劳动力占外出总量的27.26%。
1. 大多数省份农村劳动力外出量下降,本季度外出总量较去年同期减少。
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同比减少了28.8%。其中,去省外、省内县外和县内乡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同比分别减少了41.7%、20.7%和4.4%,到省外务工的人数大幅减少。从流量上看,去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最多,占51.5%,较上季度下降了9.3个百分点;去省内县外务工的其次,占27.5%;去县内乡外务工的最少,占21.7%(见图1、图2)。
在16个输出农村劳动力的监测省份中,25%的省外出农村劳动力同比增加,75%的省同比减少。输出增加的省份为贵州、黑龙江、湖南和江西省,增幅分别为60.1%、45.1%、15.2%和13.0%;输出减幅最大的为广西、山东和河南省,减幅分别为63.6%、49.4%和47.2%。由于第二季度已过春节后的外出打工高峰期,多数省外出农村劳动力减少且幅度较大,导致外出总量下降。
2.农村劳动力返乡总量上升,尤其是返乡量较多的贵州、江苏和江西三省增幅最大。
返乡农村劳动力同比增长了8.9%。从省外和省内县外返乡的农村劳动力,比去年同期减少,减幅分别为2.6%和2.5%,但从乡外县内返乡的农村劳动力增加了13.1%。从返乡农村劳动力的来源看,从省外和从省内县外返乡的农村劳动力分别占53.5%和27.9%,其比重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3.9和3.2个百分点;从县内乡外返乡的农村劳动力占18.6%,其比重较去年同期增加了0.4个百分点(见图1、图3)。
在16个重点监控省份中,有43.8%的省返乡农村劳动力增加,56.2%的省返乡农村劳动力减少。增幅最大的为贵州、江苏和江西省,增幅分别为94.4%、88.6%和86.3%;减幅最大的为四川、山东和湖南省,减幅分别为57.2%、34.2%和23.4%。尽管返乡农村劳动力减少的省份超过一半(为56.2%),但由于增幅最大的三个省返乡农村劳动力所占比重较大,推动返乡总量上升。
3.初次外出、返乡后外出和培训后外出量减少,尤其是初次外出量减幅最大。
从总量看,返乡后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仍然占大多数,为外出总量的61.2%。在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中,初次外出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呈大幅下降趋势,同比下降了45.7%;返乡后外出和培训后外出的农村劳动力 数量也有所减少,同比分别下降了29%和5.2%(见图4)。
在16个重点监控省份中,62.5%的省初次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同比下降,37.5%的省同比增加。减幅最大的为广西、江苏和江西省,减幅分别为84.9%、77%和62.3%;增幅最大的为贵州、云南和重庆,增幅分别为69.6%、53.8%和37%。由于大多数省份初次外出农村劳动力呈下降趋势,导致初次外出总量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在16个重点监控省份中,62.5%的省返乡后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同比下降,只有37.5%的省同比增加。减幅最大的为广西、山东和河南省,减幅分别为74.5%、52.6%和48.4%;增幅最大的为黑龙江、江西和贵州省,增幅分别为167.2% 、32.4%和30.1%。由于多数省返乡后外出农村劳动力数量有所减少且幅度较大,形成了返乡后外出总量的减少。
在16个重点监控省份中,68.8%的省培训后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同比下降,只有31.2%的省同比增加。减幅最大的为陕西、河南和安徽省,减幅分别为78.4% 、66.1%和63.2%;增幅最大的为贵州、河北和广西省,增幅分别为573.4%、173.7%和45.3%。虽然部分省增幅较大,但由于多数省培训后外出的农村劳动力数量下降,形成了整体培训后外出量的小幅下降。
三.输入情况
本季度季末监测企业使用的农村劳动力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0%。其中,新招农村劳动力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8%,退离的农村劳动力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1.8%;监测企业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分别来自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其结构比例为36.2:39:24.8;农村劳动力的人均月收入为600.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4%。
1.监测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总量少于去年同期,但比上季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本季度季末,监测企业使用的农村劳动力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0%,但比上季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增幅为34.6%;监测企业新招的农村劳动力人数要大于退离人数,两者比例为1.53:1(见图5)。
从12个有同比的农村劳动力输入省市看,58.3%的省监测企业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同比增加,41.7%的省同比减少。增幅最大的为新疆建设兵团、北京市和新疆自治区,增幅分别为174.5%、87.6%和55.9%;减幅最大的为山东、福建和江苏省,减幅分别为32.4%、25.3%和13.3%。
2.监测企业新招农村劳动力同比大幅减少。
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固定监测企业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下降了28%。监测企业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为其季末使用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1.9%(见图5)。
从11个有同比的监测企业新招农村劳动力省份看,45.5%的省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增加,54.5%的省同比减少。增幅最大的为新疆自治区、北京和上海市,增幅分别为643.6%、274.8%和116.5%;减幅最大的为辽宁、福建和江苏省,减幅分别为57.7%、55.3%和54.5%。
3.本季度监测企业退离的农村劳动力人数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与去年同期比较,本季度固定监测企业退离农村劳动力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减幅为21.8%。监测企业退离的农村劳动力为其季末使用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8%(见图5)。
从11个有同比的退离农村劳动力省份看,36.4%的省监测企业退离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增加,63.6%的省减少。增幅最大的为新疆建设兵团、海南和广东省,增幅分别为503.4%、82.4%和6.1%;减幅最大的为上海市、黑龙江省和北京市,减幅分别为94.6%、85.7%和65.1%。
4.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人均月收入略有增加。
本季度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为600.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4%(见图6)。
从12个有收入同比的农村劳动力输入省份看,58.3%的省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月收入增加,41.7%的省减少。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月收入增幅最大的地区为黑龙江省、上海市和江苏省,增幅分别为36%、23.4%和10.9%;减幅最大的为新疆建设兵团、海南省和北京市,减幅分别为32.8%、6.6%和6.1%。由于多数地区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月收入增加,农村劳动力人均月收入有微量增加。
5. 输入地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有一定的地域偏好。
监测企业新招的农村劳动力按照来自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划分,其结构比例为36.2 :39:24.8(见图7)。
从分省的情况看,各省新招农村劳动力有一定的地域偏好。黑龙江、江苏和山东省新招东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比重最大,分别占新招人数的93.9%、57.1%和94.1%;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浙江省和福建省新招中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数量较多,分别占新招人数的84.4%、51.2%、76.0%、54.8%和50.8%;广东省、新疆自治区新招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数量较多,分别占新招人数的41.6%和64.3%。
四.农村劳动力求职情况
1.本季度求职人数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加。
本季度求职人数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加,增幅为83.8%。
从10个有同比的农村劳动力输入省份看,60%的省本季求职人数增加, 40%的省求职人数减少。增幅最大的为新疆自治区、福建和广东省,增幅分别为320.6%、87.2%和79.5%;减幅最大的为新疆建设兵团、天津市和辽宁省,减幅分别为95.5%、51.6%和31.3%。
2.农村劳动力求职成功率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增加。
农村劳动力求职成功率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增加,增幅为46.5%。
从9个有同比的农村劳动力输入省份看,55.6%的省本季求职成功率增加,44.4%的省求职成功率降低。增幅最大的为新疆自治区、广东和海南省,增幅分别为868.9%、148.5%和84.6%;减幅最大的为新疆建设兵团和江苏省,减幅分别为95.5%和43.3%。由于增幅远远高于减幅,且求职增加的省份多于减少的省份,所以,求职成功率较去年有大幅增加。这在一定程度说明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取得的成绩,也说明职业介绍机构的市场占有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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