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服务中心 

稿件来源:365-818.com 发布日期:2010-07-26 字体大小:【】【】【

指依托企业建立起来的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对下岗职工进行有效管理并促进其再就业的一种组织管理形式或机构。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是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制度。中心主要承担三项职能,一是负责为本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二是代下岗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三是组织下岗职工参加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引导和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一方面是为了国有企业顺利实现减员增效,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更快地把经济搞上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下岗职工的权益,促进其再就业。1998—2002年6月底,全国累计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600多万人,90%以上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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