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更换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牌匾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375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2号)和省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73号)要求,为加强我省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省厅重新设计了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服务站牌匾样式,请各地按服务平台新名称和牌匾样式制作、更换原有牌匾。
1、牌匾样式:标准长方形,正面有弧度。
2、牌匾尺寸:街道、乡镇服务中心牌匾规格:长60cm,宽40cm,侧面厚度4cm;社区、行政村服务站牌匾规格:长55cm,宽35cm,侧面厚度4cm。
3、牌匾的字体:“***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字体采用宋体字;“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字体采用黑体字。字的颜色全部采用红色。
4、牌匾材质:采用不锈钢或其他银白色金属材料。
附件:1、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匾样式。
2、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牌匾样式。
二O一O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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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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