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利用科研项目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落实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等5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清华大学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动员全校教职员工,最大限度地利用科研项目和国家各部委的优惠政策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到科研岗位,2009年共聘用600余名优秀高校毕业生。
一、领导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动员
清华大学高度重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并将利用科研项目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纳入项目研究人员队伍建设之中。学校成立跨部门的项目研究人员聘用工作小组,由学校主管人事副校长、主管科研副校长牵头,人事处、科研院、财务处和就业指导中心积极参与。
学校召开多场形势通报会和专题报告,并于2009年5月5日向全校教职员工发出“发挥学校优势,为战胜金融危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贡献”的倡议书,号召大家积极通过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学校同时向各单位、向全校师生转发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配套政策、办法,并积极进行宣传和引导。
二、积极落实岗位并及时发布信息
清华大学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后,当天就整理出所有在研的、符合规定范围的科研项目信息,并主动与各项目负责人沟通落实岗位需求和条件;紧急开发项目研究人员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学校第一时间整理出符合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各类项目共400余个,据此发布岗位需求和招聘信息200余个。
学校项目研究人员聘用工作小组根据每年承担较多横向项目的实际情况,将5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也纳入可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的科研项目范围,拓展了可聘用毕业生的项目渠道。
三、规范聘用流程、明确责任分工
清华大学注重规范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流程。学校项目研究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及时制订《关于聘用清华大学2009年应届博士和硕士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国家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预算调整审批流程及相关说明》、《关于吸纳毕业生就业编报劳务费的参考标准的说明》等文件,拟定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服务协议书等合同文本。
学校项目研究人员聘用工作小组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处的责任和分工。如科研院负责吸纳毕业生的岗位设置、科研项目性质、经费、项目期限的审核工作;人事处负责人员招聘、审批、合同管理、数据管理、社会保险等劳动人事工作;财务处负责调整科研项目预算工作;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生就业政策以及向学生进行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在此基础上,各部处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并将具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发布给校内各用人单位,以便及时咨询、了解报批进展情况。
四、分阶段大力推进聘用工作
根据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对人员需求的实际情况,清华大学在落实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采取分批进行的办法。2009年共发布668个岗位信息,当年6月前在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发布首批共227个岗位信息,后期分两批共发布441个岗位信息。经过组织面试、笔试等多个环节的考核,最终已签订聘用合同647人(包含非科研岗位130人;应届毕业生282人)。此外,2009年学校从应届博士毕业生中招聘博士后348人。
学校还鼓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例如,核研院专门制定相关工作程序,与部分高校毕业分配办公室联系、在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发布信息、召开招聘咨询会、需求宣讲会等,多渠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初选、复选、面试等;入选后组织上岗培训。截至2010年1月底,核研院发布招聘信息近200条,已吸纳应届毕业生并签订聘用合同71人。
五、抓住机遇,加快专职科研队伍规划建设
国家鼓励利用科研项目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的政策措施也为高校加快专职科研队伍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2008年学校召开第16次科研工作讨论会,对如何实施专职科研队伍或者科研项目聘用研究人员的政策措施形成共识,并出台《清华大学项目研究人员劳动人事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项目研究人员的聘用、薪酬待遇、职务评聘、校内资源使用等。
为缓解科研人员队伍规模对科研发展的制约,学校多年前就开始努力。清华大学主动以横向项目经费弥补纵向项目劳务费不足,扩大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的规模。开拓各类资源以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同时积极探索非事编的人才聘用模式。譬如学校长期以来坚持面向中央、地方、企业和海外开展科研工作,鼓励教师将纵向项目与横向项目紧密结合、鼓励通过成果转化获得回报支持学科和队伍建设缓解国家财政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