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对接协调机制 促进劳动力有序输出
目前,外出务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输出劳务——积累生产要素——返乡创业”的发展模式,使农村贫困地区获得发展的外源力量。因此,引导贫困劳动力有序劳务输出,是扶贫开发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之一。
在劳动力输出过程中,贫困地区(输出地)与发达地区(输入地)应建立健全劳务输出对接协调机制,通过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组织劳务输出、推动省内发达市县与贫困县劳务协作等方式,有效推进区域间和区域内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组织化程度。
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应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把切实解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作为劳务协作的首要目标任务,多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第一,输出地应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意向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人因需提供就业服务。通过举办“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满足春节前后进城务工人员求职和企业招聘用人需要,开展组织有序的劳务输出,并对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
第二,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应加强技能培训合作,大力培育特色劳务品牌。每年组织开展劳务品牌培训项目,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优势工种,打造提升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促进劳务输出从体力型向技能型、分散型向组织型、低端型向品牌型转变。
第三,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应加强工作衔接、信息共享,动态掌握劳务对接人员就业情况。输出地要摸清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意向和需求,并将这些信息主动提供给输入地。输入地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和就业意愿,有针对性地搜集合适岗位,并在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定向开发岗位,引导企业合理降低岗位对人员技能、文化程度和年龄等要求,设立“求职需求清单”和“岗位供给清单”,推动供需实现无缝对接。输入地通过对接输出地劳务输出信息系统,实名认证招用贫困劳动力的企业,实名管理在输入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并及时为他们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权益维护等公共服务。
第四,输出地和输入地都应加强对已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在工资支付、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跟踪服务,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特别是输出地的责任较重,要对转移输出的劳动力实行动态化管理,同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一方面,需要关注和处理好劳务输出后产生的留守儿童教育和孤寡老人抚养等社会问题,为转移输出的贫困劳动力切实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安心、稳定就业。另一方面,输出地需在务工人数集中的城市建立驻外劳务服务机构,关注贫困劳动力在外务工的权益维护问题,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劳务纠纷调解、新市民待遇协调等跟踪服务。
第五,就业扶贫离不开市场运作,特别是在劳务输出过程中,市场化服务机构与培训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输出地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并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