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妇女勤劳致富撑起保护伞”——江苏省沭阳县妇女能够有效维权、就业创业致富 

稿件来源:365-818.com 发布日期:2018-07-23 字体大小:【】【】【

近年来,江苏省沭阳县人社局紧紧围绕该县《“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立足部门实际,加大妇女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妇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切实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各项指标达标率普遍较高。

一、加强领导,精准定位施策。该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协调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6场次,宣传通过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将各项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制度化,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同时,把落实妇女儿童工作规划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其他业务进行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工作落实、信息收集和统计台帐制度。

二、强化措施,落实就业政策。在出台的促进就业、扶持创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文件中,优先把妇女列入扶持范围,为妇女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通过就业再就业扶持资金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帮助妇女自立自强。2016年以来,专门针对女性群体,组织就业创业政策座谈会8次、广场宣传活动12次,接受窗口政策1.1万人次,落实就业创业政策1.6万人次;充分发挥基层人社服务平台职能,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鼓励女性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共向女性提供就业指导2万人次、求职服务1.2万人次,举办大型女性专场招聘会3场次;多途径专门为妇女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供就业指导和创业扶持,增强了她们的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完成妇女职业技能培训9917人、创业培训2321人,为女性发放职业资格证书3756本。新增创办微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女性创业者5846人,带动妇女就业14万人。

三、创新举措,普惠社保政策。每年定期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幸福行动”活动,与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社保法执法检查和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形成了覆盖城乡妇女的普惠型生育保障体系,妇女养老保险参保率明显提高,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有效保障女性合法权益。确保参保女职工因工伤(亡)的,优先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对学龄前儿童和学生在参保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报销不设报销限额。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和肢体、视力残疾人及0-6岁厅里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纳入住院报销范围。截止目前,女性参加社会保险比重占45.8%。

四、加强执法,保护合法权益。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未成年人和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相关未成年工上岗前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体检登记,督促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实施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主动为女性职工处理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帮助其解决困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年来,共监察用人单位832户,责令整改121户,对15家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有效杜绝了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要求和违法使用童工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该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仅为39.3%,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35.8%,全县妇女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49.6%。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占比35.8%,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占比44.8%,就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为52.8%,妇女获得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为45.7%。两年组织8225名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为78名创业妇女发放创业引导扶持补贴资金39万元。(章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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