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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灵璧:“五大措施”应对中秋国庆“两节”农民工讨薪潮 

稿件来源:365-818.com 发布日期:2017-09-27 字体大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人社、住建、公安等9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对欠薪案情复杂、金额大、人数多的案件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限期办结。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对有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弄准欠薪“底数”。弄清拖欠的行业分布、拖欠人数金额及拖欠成因,做到数据准确、情况明晰、底数清楚,全面掌握并跟踪指导工资支付工作。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乡镇(经济开发区)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履行“管行业就要管农民工工资、管工程就要管农民工工资”的牵头责任。按照综合施策、分类定策、“一案一策”、“一企一策”的思路,细化、实化清欠措施,对拖欠案件逐一倒排时间、明确支付时限,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制定清欠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抓紧兑现到位。

????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欠薪案件处置效率。对不按时支付工资的欠薪“老赖”,县人社、住建、市监等部门对其通报、信用降级、纳入黑名单等,实行联合惩戒。抓好涉嫌欠薪犯罪案件移交工作,推动主管部门案件处理与预防治理并重,严厉打击欠薪犯罪行为,形成有力的社会震慑。

????五是加大督办力度。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县清欠办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纳入当前督查工作重点,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报,对清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妥善处理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追究案件发生所在地乡镇(经济开发区)及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灵璧县人社局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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