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难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以来,尽管各地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予以推进,但是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笔者根据近期赴江苏、山东、陕西和贵州四省调研的情况,提出推进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对策建议。
????原因分析
????企业方面:基于生产和管理的考量
????一些企业对法律条款存在理解偏差,导致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到位。部分企业出于追求利润和减少成本的考虑,不愿意落实带薪年休假。一些企业确实经营困难,根本无力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过程中,企业生产和管理遇到一定困难。一些制造业代工企业的生产周期具有规律性,在特定的时间段内不能停工,如果强制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会对这些企业的生产运行造成较大影响。
????企业文化氛围对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产生一定影响。企业领导带头不休年休假,普通职工也不好意思提出休假申请。一些企业倡导“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态度,这种企业文化导致职工对休假权利存在误解。
????职工方面:维权意识不强
????部分职工维权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调查显示,14.5%的职工担心领导认为自己不够上进,不敢提出休假;17.3%的人表示不会主动提出休假。当被问及“您对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否了解”时,仅有20%的职工表示十分清楚;46%的职工表示知道一些,不完全知道;29%的职工表示听说过,但不清楚。
????职工为保住饭碗或是怕影响职位升迁,不敢向企业提出休假请求。在未能享受年休假的职工中,有53%的人出于各种原因主动放弃休假。这说明当休假权与生存权发生矛盾时,劳动者通常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弱者心态。
????很多加工企业采用计件工资制度,而且没有减去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期间的劳动定额。职工必须完成工作定额才有足额工资,他们因为担心收入减少,不敢提出休假。
????监管方面:缺乏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
????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予以推进,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调查显示,过半职工认为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执行监督机制不完善。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应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组织,理应承担起带薪年休假的社会监督者角色。但是,我国一些企业工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导致其代表职工权益的话语权有限,未能很好地发挥维护职工休假权利的作用。
????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带薪年休假法律规定。
????第一,明确规定与“累计工作时间”“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等相关的法律条款,防止企业利用法律空缺,侵犯职工休假权益。第二,对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制定不同的指导意见,如在休假天数、累计工作时间等方面实施不同标准。考虑到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很大,而且实践中无法操作,建议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于累计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适度赋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必要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利,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能。
????二是强化地方政府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监管责任。
????一方面,各地应将推进落实包括休息休假在内的劳动保障基本权益,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另一方面,对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和惩处力度。亟须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执法意识,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建立与当前劳动关系形势相适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执法被动的现实困难。
????三是加强相关部门联合推进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力度。
????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需要依靠多个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才能有效推进。一方面,加强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对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追踪,并把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考核企业诚信的重要方面。对不依法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不良企业,取消其参加各类评优创先活动的评比资格;对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到位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政策优惠。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工会组织与企业就休息休假等项权益展开集体谈判,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从原则性的“法定权利”转化为具体的“约定权利”,促成将如何实现职工休假权利写入集体合同,并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职代会审议、职工代表巡视的重要内容。企业联合会和工商联组织应发挥其在企业中的宣传和影响作用,促使企业建立并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
????四是加大对带薪年休假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法规,宣传和鼓励保障职工休假权益的先进企业,曝光和谴责侵犯职工休假权益的不良企业,形成全社会尊重职工休假权益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引导企业自觉依法保障职工休假权益。(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