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保证鉴定质量,推动鉴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制定了《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
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管理,保证鉴定质量,建立健全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推动鉴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兵劳发〔1997〕27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目标,以加强质量管理为核心,加快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激励退出机制,促进各级鉴定机构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社会效益和质量第一;坚持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与建立激励、退出机制并举;坚持日常监督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 考核对象:各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所(站)。
(二)考核内容:以《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年检考核评分细则》和《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2,以下简称《考核细则》)为主要内容,着重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务管理情况以及制度建设三项内容。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可对《考核细则》有关内容作相应调整。
三、考核方式
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对各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兵直属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各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负责对各师所属鉴定所(站)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
年检考核结果将根据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红黑榜”公示制度(见附件3),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兵团网(http://www.xjbt.osta.org.cn)上公布。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年检考核细则
2、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考核细则
3、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红黑榜”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