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多举措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福建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完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指导高校根据产业、行业发展新形势,修订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协同。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就业创业指导类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鼓励学生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学分。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或转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习。实施弹性学制,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
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机构和实践基地建设,推动完善创客中心、创客天地、创新工场、创业大本营等众创空间,力争到2020年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举办以行业、产业、新技术、新需求为主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各类专题竞赛。鼓励学校参加国际、国内各类大赛,自主创办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创业竞赛。
强化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教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可折算工作量,在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上给予优先照顾。组建省内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聘请校外科研人员、创业成功者、企业家等担任创新创业兼职教师。实施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健全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对入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的学生创业团队免场地租金、水电、网络宽带和物业等费用,配备创业指导教师。设立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创业风险基金,投资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打造国家、省、校三级互通互联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服务。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人才培养质量及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列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