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企业涨工资 政府给奖励
从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鼓励企业为一线职工涨工资,开发区人社局正式率先在全市出台《天津开发区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评选办法》。根据该意见,开发区对区域内主动为一线职工涨工资的企业,给予工资增长额的15%予以财政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将达100万元。2012年度的评选活动,从即日起开始。
根据该评选办法,今后开发区每年在年初的时候,将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奖”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突出贡献奖”两个奖项。其中“和谐企业创建奖”评选程序具体分为自查申报、三方审议、社会公示、命名表彰4个步骤。而“工资增长贡献奖”将从获得当年“和谐企业创建奖”的企业中选取。
今后,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如果为一线职工增长工资,可将数额汇总给第三方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开发区管委会将根据审计结果,对该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额的15%予以财政奖励。同时,被授予“和谐企业创建奖”荣誉称号的企业,将获得财政奖励,从一等奖到三等奖,管委会将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2万元财政奖励。
另外,所有企业申报“和谐企业创建奖”将实施“四评一否”制度。其中,“四评”指评议企业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和劳资双方正常沟通机制的情况;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民主管理和人文关怀情况;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及劳动争议案件情况。将针对这四大方面进行打分。而“一否”则是指企业只要在去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因企业责任导致的30人以上(含30人)集体停工事件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件;受到开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含责令改正决定)这3个问题中任何一个,就将被一票否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