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为外籍农民工“讨薪”46万余元
“天气这么冷,您们辛苦了十多天,终于帮我们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46.2万余元,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真是感激不尽!”2月2日,湖北省恩施市籍农民工冉茂兵等21名农民工从江西乐安县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手中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后,感激之情难以言表。
“快过年了,我们要回家了,请帮我们把拖欠的工资要回来,我们再也等不起了……”。1月15日,冉茂兵等21人来到乐安县劳动监察局,向工作人员投诉承建乐安县城—山砀镇公路A2工程的某公司老板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接到投诉后,该县劳动监察局立刻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预案,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经核实,江西赣东某路桥公司因管理不善、层层转包等原因,存在未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的问题。劳动监察局及时与工程发包企业进行了沟通协调,并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了相关法律政策,督促企业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2月2日,用人企业在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的监察下,向冉茂兵等21名农民工支付了所拖欠的工资,于是发生了故事开头的一幕。(乐安县就业局 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