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以来,昌吉市多措并举,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针对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可能激化的风险,积极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有效应对。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推动小微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中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自治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进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行仲裁建议书和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防范工作。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提高案件处理效能。推进仲裁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仲裁院网上办案系统全面运行
四是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约谈制度和提醒函制度。开展打击非法用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推行劳动监察网络平台应用,推动监管模式向主动预防型转变。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意见》,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名制一卡通等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昌吉市就业局 徐清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