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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和:源头治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稿件来源:福建省人社厅网站 发布日期:2017-01-05 字体大小:【】【】【

??? 为促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政和县抓住关键环节,坚持源头治理,严格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 一是严格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严格督促各类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把好项目开工审批关,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已竣工工程长期不结算的,或没有按约定支付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必须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企业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依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项目业主召集施工单位、第三方代表共同协商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再行支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

??? 二是严格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配备专职劳工管理人员,健全各项用工管理制度,完善工资直接支付办法。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实现县乡全覆盖,对县内106家企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实现全域监管、网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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