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吉林省长春市出台推进企业用工集体协商意见
????日前,吉林省长春市人社局联合市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从即日起至6月30日,长春市将在市内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行业(区域)所属企业、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的企业范围内多举措推进集体协商活动,强化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长春市的集体合同双方将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和职工培训等涉及集体合同方面的主要内容开展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也可就劳动报酬等某一方面的内容提出专题协商要求,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长春市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今年10月确定为“联合检查督导月”,对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全面检查要约书发放情况、督促应约情况和企业协商、履约情况;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周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