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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稿件来源: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日期:2017-08-24 字体大小:【】【】【

????根据自治区《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5号)规定,通辽市自2017年8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涨幅为120元。

????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6元/小时;开鲁县、扎鲁特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5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5元/小时;科左后旗、库伦旗、奈曼旗、科左中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4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招用劳动者后,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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