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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新形态就业需要新智慧——代表委员热议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日期:2018-03-15 字体大小:【】【】【
护航新形态就业需要新智慧——代表委员热议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

快递员、淘宝店主、专车司机……伴随互联网技术应用领域的日益广泛,新就业形态也不断出现。这些就业形态在增加就业容量的同时,也因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用工关系弹性化等特征,给传统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冲击。

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如何?劳动者能否做到应保尽保?围绕这些问题,小组会上、休息间隙、访谈之中……两会代表委员在思考、在聆听、在谈论。

“三新”领域就业者劳动保障状况引发关注

从5年前当选全国人大代表至今,山东三箭劳务管理有限公司油漆工班组长陈雪萍一直关注农民工群体。最近两年,一个新情况进入她的视野:“很多农民工不再进工地、车间,而是骑上电动车,当上了快递员或送餐骑手。”

带着好奇与关切,陈雪萍进行了调研。她发现,快递行业存在着收入较高、工作时间灵活等特征,但同时也存在着收入不稳定、权益保障不够等问题。“他们告诉我,做快递员工作时间较为灵活,如果家里有什么事,也可以选择不接单,等事儿办完再工作,这很让人羡慕。”陈雪萍说,“但他们常常早出晚归,很多人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当然参保的比例也比较低。”

陈雪萍的观察和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结果是一致的。2017年,为了解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下就业人群的劳动权益现状,全国总工会调研组赴北京、山东、河南、广东、浙江等地进行了深入调研,结果发现,“三新”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为劳动者提高收入提供了便利。但与此同时,互联网新业态带来的就业的高弹性、对网络客户的高依赖度,加上“底薪+提成”工资结构带来的较高不确定性,造成该群体工资离散度相对较高,部分职工收入较低,网约工普遍面临收入和客户不稳定的隐患。

来自人社部的数据从另一侧面对这一现象给予了印证:全国目前约有1亿人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是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和中小企业从业人员。

同样的声音,来自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防邮电工会主席杨军日。3月6日,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联组讨论会上,面对在场的数十位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杨军日直言,近年来,快递员工资收入明升实降。不仅如此,“他们中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派遣工,有的是临时用工,劳动合同签约率低,更不要说社保费缴纳率了。”杨军日列举了一组数据———我国快递业的业务收入增长率连续3年超过35%。以前快递员工每天送件30-80件,现在他们每天要送80-200件。业务量涨了一倍多,但工资平均每年仅增长5%。

但在全国人大代表、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维修电工齐嵩宇眼里,“三新”领域就业者的情况未必都很“悲催”。他告诉记者,自己所住小区就有在网上专业从事代购者。“两口子一个月能挣两万多元,日子过得很滋润。”至于参加社保,“人家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还买了商业医保。”

多种因素导致问题产生

在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辽源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泵业分公司工人丁照民认为,“三新”企业的经营状况是造成上述问题的重要因素。他告诉记者,很多“三新”企业属于初创企业,雇工数量少,用工灵活且稳定度偏低。丁照民说,自己的一个亲戚大学毕业后,将房子抵押出去,并雇了两个人开了家经营鞋袜生意的淘宝店。“一年多了,生意一直不景气,现在不仅把雇的人辞退了,房子都没有能力赎回来。当然,这名亲戚与雇工也没签订劳动合同,更没缴纳社保费。”

在陈雪萍看来,快递员、送餐骑手普遍年轻且参保意识淡漠,是导致其参保率低的因素。“他们告诉我,现在才二三十岁,每月多挣点钱最重要,有没有劳动合同、社保不重要,大不了等老的时候再缴。”

对创业者有深入了解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立则认为:“很多初创企业都面临着资金短缺、人员流动大、未来发展不明朗等问题,他们最关心的是生存问题。员工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等问题虽然重要,但并不是他们最着急解决的。”

在《关于重视“双创”环境下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缺失问题的提案》中,致公党中央则以参加工伤保险为例,指出了当前“三新”从业者参保的4点难处:制度上不兼容;认定上有难处;理念上有差异;替代上有空白。“现有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是以劳动关系为参保前提,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而新业态就业人员在现实中是以灵活、弹性、自我雇佣等就业形式存在,不具备法定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缺少明确的缴费主体。”提案中如此表述。

办法总比困难多

齐嵩宇认为,当前社保制度已经为“三新”从业者留出了足够的参保渠道。“不管是不是新型业态,凡是注册并雇用工人的企业都应该向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他告诉记者,“至于灵活就业者,按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就可以。”

卓长立则建议企业应该树立法律意识并放眼长远。“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她告诉记者,“更何况为员工参保缴费,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长远来看对公司绝对是利大于弊的。”

针对“三新”企业用工方式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对接较难的问题,民盟中央提出的办法是参考工伤保险制度框架,另设独立的运行基金,与现有的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平行运作,互不交叉。民盟中央提出:“基金保障对象可以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人群,这既保证了参与对象的广泛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新业态就业身份进行了合格性审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提出,增强参保缴费的便利性和吸引力更为重要。“社会保障应适应新技术、新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自身参保、缴费及转移的便捷性,同时增强透明度,让参保人轻松预知自己的未来收益。”他告诉记者,“同时我们应该加强日常检查,让雇用员工的企业必须参保,同时进一步完善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让自由职业者踊跃参保。”(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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