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师优秀成果推荐和论文评选办法
为开展职业指导前沿探索和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现就开展职业指导师优秀成果和论文评选活动提出如下办法:
一、参评条件
(一)要求3年以内的,在国内、外的报刊杂志公开发表或通过鉴定的成果和论文。超出时限不予评选。
(二)已获取往年年会优秀职业指导成果和论文奖项的,不得重复参评。
(三)参评的职业指导成果应是经过实践检验,且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应用和推广的技术、方法、工具等。
(四)参评的论文应是:(1)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2)在省辖、全国、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过的论文,并有宣读证明;(3)已通过鉴定的地(市)级以上职业指导课题、成果;(4)县以上相关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并具有佐证材料。
(五)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大事记、统计资料、年鉴以及其他领域的成果等非职业指导成果不得参评。
(六)与国外作者合作的论文,国内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或主编,非第一作者或主编的,国内作者完成的篇幅必须占50%以上,否则不能参评。
(七)参评成果和论文以单位署名的,不能以个人名义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内容应有所创新,见解独到,有较高学术水平。
(二)要有一定社会价值,能对职业指导工作起促进作用;对职业指导科学决策有参考价值。
(三)文章内容真实、观点鲜明、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并能对全国职业指导工作的开展具有引导、借鉴和促进作用,且文字流畅、条理清楚。
三、活动时间
活动分为征集、评选和表彰宣传三个阶段。
(一)征集阶段:由专委会发布评选办法,各参评机构、个人根据评选办法整理参评材料,直接上报至专委会。
(二)评选阶段:
1.专家评审。中国就业促进会公共就业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2.奖项设置。设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表彰宣传阶段:
1.宣传方式。(1)公布评选结果。在《中国就业》杂志、《职业》杂志社、中国就业促进会会网、365-818.com等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扩大宣传;(2)为优秀论文和成果,出版《中国就业》杂志专刊、《职业》杂志专刊,并在中国就业促进会会网开设专栏和专题页面,连载刊登,深入报道。
2.奖励方式:(1)结合整体活动安排,举行评选活动颁奖仪式;(2)颁发获奖证书。以中国就业促进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名义颁发获奖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 优秀成果申报材料文字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二) 优秀成果和论文应按照规定格式上报,具体要求见附表1、附表2。
(三)优秀成果和论文严禁抄袭、剽窃。上报材料不再退回,主办单位有权结集出版。
附表1:优秀成果参评表
附表2:优秀论文参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