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艺术系列(动漫游戏)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为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创意产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评价服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文化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艺术系列(动漫游戏)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并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一、制定依据
《评价办法》主要依据《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
在北京地区动画、漫画、电子游戏专业领域从事策划、编剧、导演、美术设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级别设置
按照艺术系列试行条例等有关要求,动漫游戏专业职称等级设置为一级(正高级)、二级(副高级)、三级(中级)、助理级(初级)四个等级。
四、专业设置
五、申报条件
六、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进入用户定制中心后,选择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并初审通过后,按照北京市艺术系列动漫游戏专业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北京市文化局)有关要求,按照现场提交材料、审核、答辩等工作流程进行。
(二)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9月21—29日;现场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10月12—16日;现场答辩时间:2015年11月下旬。
(三)申报材料等有关具体要求和详细工作流程,可查询北京市文化局网站或致电咨询。(网址:www.bjwh.gov.cn 联系电话:82210746)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