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资讯|技工院校|在职培训|就业前培训|创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校企合作

标准与教材|鉴定指导| 鉴定质量|国家题库|技能竞赛|表彰|证书查询

你现在的位置: 培训鉴定频道>资讯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稿件来源:四川省人社厅网站 发布日期:2017-07-05 字体大小:【】【】【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技工院校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确保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保证资助资金安全,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16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核查内容

????各地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1号)等文件要求,针对人社厅函〔2017〕116号确定的重点核查内容,对本地区技工院校学生管理情况、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资助资金管理情况,以及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通过排查梳理和对标整改,以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资金监管。

????二、核查时间安排

????全省专项核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学校全面自查(8月15日前)。各技工院校根据核查内容进行自查,由校长担任自查工作负责人,对本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政策实施、资助资金发放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针对本校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改进。

????第二阶段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体核查(8月16日-9月8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核查工作。要在技工院校自查基础上,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所辖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确保不漏一所学校。核查结束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专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核查方案、核查过程、资助管理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和整改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9月8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厅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含电子版)。本辖区内各技工院校的自查报告电子版需一并报送。

????第三阶段 省厅重点抽查(9月11日-22日)。根据各市(州)专项核查和总结汇报情况,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和四川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市州相互异地交叉抽查,并对专项核查工作进行总结。

????第四阶段 人社部重点抽查(10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做好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全国技校资助办对我省重点抽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及时整改。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实际制订专项核查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环节和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对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追缴违规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将有关情况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进一步健全资助管理机构,充实工作队伍,明确管理责任。要完善学籍管理和资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开展专项检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加大查处力度。省厅投诉举报电话:028-86110778、86113498。

????联系方式:

????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李国平 电话:028-86113498

????厅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姜远东 电话:028-86110778

????电子邮箱:2545020500@qq.com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21日

推荐】【打印】【关闭
资讯排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