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17〕11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社部发〔2016〕121号)要求,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7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紧组织实施。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深刻认识开学第一课的重要意义,抓紧落实相关要求,确保将工匠精神教育作为全体在校生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主要学习内容,并尽快纳入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必修课程。
二、规范教材使用。要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认真学习《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实施指导建议》,及时向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征订《工匠精神读本》《工匠精神教育活动课手册》《古今中外工匠精神故事汇(2017修订版)》《工匠精神故事绘画版》等读物,严禁使用盗版盗印教材。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市、各技工院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报道开学第一课活动,并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为主题,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对社会进步和产业发展的贡献,以及技工院校作为大国工匠培养摇篮的载体作用,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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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