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能等级认定几个问题的思考
????2018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创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以及“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做好评价结果有机衔接”等要求,为全面推进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多元评价方式中,相对于职业资格评价和专项能力考核,技能等级认定是一个新课题。笔者拟从技术层面就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谈几点认识。
????关于标准和评价规范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首要的问题是确定认定和评价的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颁布前,职业技能鉴定都是依据国家技能标准进行的。《目录》颁布后,《目录》内的职业(工种)仍依据国家技能标准鉴定。对未列入《目录》的职业工种,进行评价和认定还是要基本遵循国家技能标准。一是因为技能标准是依据《职业分类大典》制定的;二是经过近20年的建设,职业技能标准已经基本形成体系,覆盖了《职业分类大典》第四大类、第五大类、第六大类中大部分的技术技能类职业。
????当然,由于技能等级认定的主体是行业和企业,相较于职业技能鉴定,它要更加贴近生产和服务一线众多工种和岗位的实际。因此,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光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不够的,应该要求开展认定的行业和企业依据相近职业(工种)的技能标准,按照相对统一的格式,制定具体的评价认定规范或《评价手册》。《评价手册》应该在对技能标准进行细化的基础上,明确界定评价对象必须胜任的工作任务、所应掌握的技能和知识、各部分和各个环节的评价方式,以及实施评价所需的工具设备及环境条件等。
????为了更好地满足技能等级认定的需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也应该作适当调整。其一,定位要更加明确,要着眼于提炼相应领域的共性要求,既为行业企业《评价手册》的编制指明方向,同时也留下空间。其二,要划定技能等级线,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技术规程》,每个职业(工种)设多少个等级,各等级的定性标准,要在技能标准中有明确的界定。行业企业在制订评价规范或《评价手册》时,可定出多于五级的等级梯度,但应明确哪几个等级与国家技能标准中的相应等级对应。其三,技能标准要尽量避免简单化地按工作步骤(或程序)编制,要尽可能按工作领域或具体任务,分成可独立评价的模块或单元。这样既能减少标准制定中的重复劳动,也便于指导技能等级认定中《评价手册》的制订。
????关于评价与认定方式
????实行技能等级认定,应摆脱“应试”的偏向。
????一是要切实把解决生产和服务一线实际问题的技能放在第一位,把基于工作现场的过程评价和业绩评价放在突出地位。
????二是要实现培养与评价的结合。开展职业技能鉴定20多年来,由于强调“考培分离”,把培训与考核评价完全割裂开来,造成“为鉴定而鉴定”。在这点上,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配合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建设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的推行,创造新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模式,形成“培训中有评价,评价中有培训,以评价促培训促学习”的模式,以评价对象和培训对象技能的养成与提升为最终目的,促进技能人才培养。
????三是要发挥好行业和企业培训中心的作用,要明确由培训师或师傅(实习指导教师)来担任考评员,承担评价工作。考评员既对评价对象进行业务与技术指导,同时按照《评价手册》要求,对评价对象的工作业绩和受训情况、考核情况作全程记录。在评价期内,评价对象可以要求将本人在评价项目上表现最好的一次成绩,记入考评记录表或考务系统中。
????关于评价与认定的质量保证体系
????制定考评与质量督导工作标准,是保证技能等级认定客观公正的前提。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体系是在借鉴ISO-9000质量认证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建立的。ISO-9000的基本理念是:如果一项生产作业的全部流程都合格,那么经由这个流程生产出来的产品必然是合格的。因此,质量体系认证的重点是整个工艺、整个生产过程是否规范,是否达标,而不用过多地去关注每一件产品。同样道理,在技能等级认定中,如果评价过程能达标,质量督导也能达标,那么按照这套体系评价出来的结果———评价对象的技能等级认定结果就是可靠的。
????因此,在技能等级认定过程中,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以及负责考评环节和质量督导环节的考评员与质量督导员充分发挥作用,就成为“关键中的关键”。
????就技能等级认定而言,考评标准应该包括考评员在按照《评价手册》开展评价(技能等级认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考评方法、注意事项,也包括对考评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质量督导员分为内部质量督导员和外部质量督导员。内部质量督导员要对考评员的评价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外部质量督导员应该包含鉴定机构或相关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外部督导员负责对特定范围内的行业企业的内部质量督导员的质量督导工作进行随机监督检查。内部督导员和外部督导员的工作程序、范围和职责,也应该通过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加以规定,同时明确其选聘的资质要求。建立这样的一套体系后,每一个评价对象的考评记录上,都必须有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的签名和认证,而且这些记录是可以全程追溯的。
????总之,技能等级认定涉及到数十个行业的数百个职业工种,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从试点开始就抓好评价规范(《评价手册》)的制定、评价方式的改进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证技能等级认定的质量,为制造业强国的建设培养输送更多的技能人才。(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刘永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