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剑川县健康扶贫政策让百姓看得起病
云南省剑川县马登镇文屏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赵甜甜,去年8月不幸查出颅内占位性病变。她曾到昆明、南昌、上海等地大医院住院治疗,前后共花医药费23.81万元,通过健康扶贫政策报销后, 自己只承担了0.92万元。赵甜甜说: “过去我们贫困群众小病忍、大病扛,现在我们也看得起病了,健康扶贫政策就是好!”
云南省剑川县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滇西边境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片区县,全县18.34万人口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7592户30528人。2017年以来,剑川县针对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贫畏医的实际困难,实施了“四保障五确保”健康扶贫工程,即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财政兜底四重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 确保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药费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具体相关措施:一是免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看病时的一般诊疗费;二是免除住院起付线;三是县内住院免交押金,实行先治疗后付费;四是将城乡基本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10%;五是实行补充医保和大病保险 “零”起付。县政府还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每人每年30元的大病保险和每人每年58元的补充医疗保险,对县内住院报销后剩余的自付部分进行100%财政兜底保障,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内住院“零自付”。
此外,剑川县还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站式”结算窗口。2017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保住院报销待遇2349人次,报销 893.14万元;享受大病保险待遇652人次,报销 157.31万元;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645人次,报销 115.77万元;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到了96.49%。(康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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